九行业先行 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出台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九大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着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提高产业集中度 促进集约化经营
据了解,《意见》中提到的九大行业,其共同特征是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目前这些行业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朱宏任表示,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当前,不少企业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没有根据其主导业务和核心优势来选择并购对象,并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企业对兼并重组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兼并重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影响了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还有一些兼并重组项目方案制定得不错,对前期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也有防控预案,但在并购后的资产、人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够,最终导致兼并重组的失败。
为此,《意见》对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导向性的意见:一是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行业,科学制定兼并重组方案;二是指导企业识别、评估兼并重组中面临的市场、财务、职工安置以及跨国并购等风险,妥善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三是提醒企业高度重视重组后的要素资源、人员、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深度融合。
营造良好环境 做好管理服务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作用是营造环境和做好管理服务。此次出台的《意见》,在这两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意见。
营造良好环境方面,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开展兼并重组。二是认真清理、修订、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区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三是积极探索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地区间利益共享机制。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做好管理服务方面,一是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兼并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防控内幕交易,防范道德风险。二是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维护国家安全。对达到经营者集中法定申报标准的企业兼并重组,要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三是各地区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服务,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把兼并重组与企业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等结合起来。四是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重点引进和培养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特别是跨国并购业务的专业人才,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战略咨询、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土地估价、产权交易、融资中介、独立审计和企业管理等中介服务。此外,要认真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
朱宏任指出,《意见》由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实施,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同时指导各地相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机制,共同贯彻落实好《意见》。
工信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将充分发挥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问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地方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营造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意见》提出了两方面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方面,一是各地区要根据实际建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二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解决兼并重组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三是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问题,及时反映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落实政策措施方面,一是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及在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等方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二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以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出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强和创新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